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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货币A:收益支付公告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09-27 22:46:43 | 作者: | 来源: | 浏览:6次 ]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 年6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7 年9月28日对本基金自2007年8月31日至2007年9月2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9月28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7年8月31日至2007年9月2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9月28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9月28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10月8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9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10月8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7年9月28日赎回或转换转出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7年10月8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07年9月27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集中支付并按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基金代销机构: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联合证券、光大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广发证券、世纪证券、山西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金元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广州证券、深圳市商业银行、中信金通证券、华林证券。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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