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发布: 2010-7-21 09:25 | 编辑: 新华 | 摘自 深圳商报
发布: 2010-7-21 09:25 | 编辑: 新华 | 摘自 深圳商报
专家同时提醒,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在买二手车时,新车主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原车主没有投保车险,新车主应及时投保,以免遭遇“保险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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