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通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发布: 2009-7-14 10:22 | 编辑: 陈圣莉 | 摘自 经济参考报
发布: 2009-7-14 10:22 | 编辑: 陈圣莉 | 摘自 经济参考报
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资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在100%以上;同时,还要具有比较完善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才;具有较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较为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完备的农业巨灾风险应对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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