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需及时披露重大交易事项
发布: 2009-7-28 08:22 | 编辑: 小编 | 查看: 2218次
问:创业板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需提前多少时间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对通知内容有具体规定吗?
答: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同时,公司还应当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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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创业板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又要取消会议,怎么办?
答:上市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一旦出现延期或者取消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两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延期或者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问:股东大会提案发生临时变化时,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提案不得取消,如果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问:创业板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需公告哪些内容?
答: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