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八成流产女性弃生育险 有三原因
发布: 2009-5-13 11:56 | 编辑: 侯砚 史莺 | 摘自 北方网 | 查看: 1318次
北方网
昨日,本报报道了《女职工生孩子政府“埋单”》的消息,引起了本市育龄女性的关注,许多准妈妈们表示,生育保险为生育家庭减轻了上万元的生产费用负担。不过,保障全市育龄职业女性的生育保险的覆盖人群远不止那些准妈妈们,“流产女性”也在这把“保护伞”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还是有不少“流产女性”放弃了申报生育保险,也同时“流掉”了各种计划生育待遇。
调查
超八成“流产女性”弃保险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多数医院不愿透露计生手术的比例,但业内人士称,来做流产手术的人数远高于生育产妇。正因为如此,本市生育保险享受的人群不但囊括了生产妇女的生产费用,也将计生手术的费用列入其中。对于人工流产、引产、绝育等手术,按照接受手术医院的等级,都给出了详细的支付标准。
在本市生育保险中有明确规定,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三级医院引产1600元、二级医院引产1300元、一级医院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药物流产、自然流产比照流产260元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对于庞大的“流产女性”,生育保险里给予非常周全的保障,但实际生活中,大多数意外怀孕而选择流产的女性,都自愿放弃了生育保险这把保护伞,没有向单位申请流产或引产的费用报销。据了解,约有85%流产女性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了申请报销计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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