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300:关于增加国开证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发布: 2011-10-11 09:09 | 编辑: 小编 | 摘自 招宝理财 | 查看: 518次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国开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1年10月13日起,在国
开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代销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代销业务基金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银华内需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0)、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1)、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161812)、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5)、银华
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6)、银华消费主题分级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8,以下简称“银华消费分级股票”)。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 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 座二区 4
层
联系人:朱瑜
联系电话:51789000
公司网站:www.gkzq.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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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消费分级股票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9月28日生效,目前银华消费
分级股票基金处于封闭期。银华消费分级股票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
间将另行公告。自银华消费分级股票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之日起,投
资者可以前往国开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