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远见:关于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 2011-9-30 10:34 | 编辑: 小编 | 摘自 招宝理财 | 查看: 2318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基金办理
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
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
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1 年
10 月 13 日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3 日本基金运作满两周年。
本次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1 年 10 月 13 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瑞和 300 场外份额、
瑞和 300 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
三、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一)瑞和 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
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折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 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 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
算前瑞和 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折
算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