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小康:关于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发布: 2011-10-12 10:52 | 编辑: 小编 | 摘自 招宝理财 | 查看: 2018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基金办理
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
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
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1
年 10 月 13 日办理份额折算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3 日本基金运作满两周年。
本次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1 年 10 月 13 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基金的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简称“瑞和 300”,基金代码 161207,场内、外份额分别简称瑞和 300 场内、
瑞和 300 场外)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简称“瑞
和小康”,交易代码 150008)、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
见份额(简称“瑞和远见”,交易代码 150009)。
三、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一)瑞和 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1.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
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折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 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 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
算前瑞和 300 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折
算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
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 1:假若 2011 年 10 月 13 日,瑞和 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36
元,投资者 A、B、C、D 分别持有 1231 份瑞和 300 场外、瑞和 300 场内、瑞和小
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则,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0.836/1=0.836
(实际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将根据系统设置保留小数点后 9 位)
折算后,
A 持有的瑞和 300 场外份额数=1231×0.836=1029.12 份
B 持有的瑞和 300 场内份额数=1231×0.836=1029 份
C 持有的瑞和小康份额数=1231×0.836=1029 份
D 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数=1231×0.836=1029 份
2011 年 10 月 13 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投资者 A 持有的瑞和 300 场外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 1029.12 份,四舍
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 B、C、D 持有的瑞和 300 场内、瑞和小康、
瑞和远见的份额数取整数计算,均为 1029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
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
实质变化。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
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瑞和 300 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 1.000 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 300 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